近日,青海院党委召开党委(扩大)会暨党建工作领导小组会议,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传达学习中央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会议部署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在全党开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的通知》精神,按照集团(股份)公司党委部署安排,对青海院开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进行启动部署。青海院党委书记、董事长、总经理马丽萍主持会议并讲话,院领导班子成员参加会议。 会议认为,在全党开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是党中央着眼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作出的重要部署,是今年党的建设的重要政治任务。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围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发表的一系列重要论述,立意高远,内涵丰富,思想深刻,近期又在多次重要讲话中特别加以强调,深刻阐明了“政绩为谁而树、树什么样的政绩、靠什么树政绩”等重大问题,为开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重要遵循。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要深刻认识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对于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党的建设的重要性,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决策部署上来,迅速传达学习、坚决贯彻落实,把开展学习教育作为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实际行动。 会议强调,要认真落实“立党为公、为民造福、科学决策、真抓实干”的总要求,坚持学查改一体推进,高标准高质量落实好学习教育各项任务。要抓实学习研讨,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重要论述,筑牢思想根基;要抓实查摆问题,对照政绩观偏差主要问题清单和各类监督检查反馈问题,从党性上找差距、挖根源、强修养;要抓实整改整治,坚持与巡视巡察、审计监督、财会监督等整改等相结合,坚持边查边改、立行立改,实行销号管理,确保改到位、改彻底;要抓实建章立制,着力查找现行制度机制中不符合正确政绩观要求的规定,健全有效防范和纠治政绩观偏差工作机制;要抓实开门教育,查摆问题听取群众意见,整改整治接受群众监督,检验成效接受群众评判,让群众可感可及。 会议要求,要突出以学促干,把开展学习教育与落实年度重点工作任务紧密结合起来,统筹抓好整改“后半篇文章”,充分发挥“关键少数”作用,推动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要压实工作责任,强化组织领导,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要加强宣传引导,充分运用现有媒体,广泛宣传学习教育的重要意义、目标任务和工作成效,大力宣传先进典型,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会议审议通过院党委关于开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的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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